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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公告禁止食用织纹螺

日期 : 2017-06-20来源 : 作者 : 编辑 :

卫生部日前发出今年第10号公告,要求任何餐饮单位不得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,并提示消费者误食织纹螺后,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的,要立即到医院就诊。
 

公告要求,任何餐饮单位不得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;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,查验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,不得采购不明品种和来历的原料。公众发现餐饮单位采购、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,应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。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购买和食用织纹螺。

据介绍,北京市近期发生了食用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。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经组织专项检查,发现个别餐饮业存在加工销售织纹螺的行为。近年来,我国其他省份也曾多次发生过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。

织纹螺俗称海丝螺、海狮螺、麦螺或白螺,广泛分布于浙江、福建、广东等沿海省份,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,螺体细长,长度约value="1" tcsc="0" unitname="厘米" w:st="on">1厘米,宽度约value=".5" tcsc="0" unitname="厘米" w:st="on">0.5厘米。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神经性毒素,食用后可引起头晕、呕吐、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,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,最长为4个小时。

食用织纹螺的多是东南沿海地区,在福建莆田民间甚至还流传着吃螺过节的习俗。据说,福建省沿海居民一直都很喜欢炒织纹螺这种小海味,特别是莆田,家乡人都认为它是下酒的好菜,尤其在端午节前后都爱食用织纹螺。

织纹螺种类繁多不易辨别,若自己不懂得辨别,建议不要购买食用螺类产品,误食织纹螺后,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的,须立即到医院就诊。现在织纹螺体内的毒素,还没有特效药物可以治疗。

有关资料表明,织纹螺本身无毒,其致命的毒性是在生长环境中获得的,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、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,在其生长过程中富集了有毒藻类的一些神经麻醉毒素。

近年来,由于海水养殖及工业废和及生活污水等大量排入,造成海水富营养化,南海、东海、渤海和黄海均在不同的季节频繁发生赤潮。赤潮中大量繁殖的藻类有些能够产生毒素,织纹螺由于摄食有毒藻类、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,或者其他有毒物质如河豚毒素等而被毒化。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,类似于河豚鱼毒素,中毒病人主要成神经性麻痹症状,死亡率较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