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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级医院居然卖假药!青岛城阳人民医院问题多

日期 : 2018-08-15来源 : 健康时报作者 : 赵萌萌编辑 :

近期,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,登上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榜。

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的官网首页显眼的位置,挂着医院先后获得“山东省十佳卫生医疗安全示范单位”、“山东省文明单位”等荣誉称号。


然而,这家所谓的“山东省十佳卫生医疗安全示范单位”,真的安全吗?近日,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“2018年5月青岛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”显示,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,被青岛食药监局做出没收城阳区人民医院违法所得167.50元,罚款525元,合计罚没款692.5元。

青岛城阳人民医院购进的为“安徽源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”生产的中药饮片橘红(经过炮制的橘子皮),性状、含量两项检测指标不符合规定,依照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判定为假药。

橘红是一味中药,据《本草纲目》记载,橘红,温燥之性胜于橘皮,并兼发表散寒,多用于外感风寒咳嗽痰多者。橘子成熟时采摘剥皮、去掉橘皮内部白色成分后晒干称为橘红,具有燥湿化痰的疗效。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治未病中心主任陈燕清表示,性状、含量测定不符合标准的橘红,药效达不到应有的作用。针对进售假药问题,健康时报记者于8月12日致电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官网提供电话,对方回应称周一给答复,但截至到8月14日下午6点,目前医院尚未回应。

“罚600是鼓励医院使用假药吗”、“我以为落下一个万字”……针对网友质疑。8月14日,青岛市食药监局回应媒体称,依照《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》,不具备从重、从轻、减轻和不予处罚的裁量情形,故依照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三条“生产、销售假药的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”的规定,对该医院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。